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👮防詐宣導

防詐宣導

一、「三要原則」:
(一)「要冷靜」:不論接獲任何電話通知,例如恐嚇家長揚言綁架孩童、或謊稱親友受傷急需用錢或金融卡遭盜用時要先冷靜!
(二)「要查證」:不論對方所述情況有多危急或多嚴重時,要先向親友求證或撥 104 、 105 查詢正確電話號碼,或撥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。
(三)「要報警」:不要害怕驚慌,要先打 110 報案或撥 165 向警方報案,請警方協助,並與警方合作,以確保安全。
二、「三不原則」
(一):不要聽信「電話」通知而依照別人指示操作 ATM 提款機轉帳,否則錢財將不翼而飛。
(二):不要在「電話」中告知您的銀行帳號、身分證統號等個人資料,否則您就可能成為詐欺「人頭戶」。
(三):不要依據對方所留「電話」查證,否則極易陷入歹徒設好之陷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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