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🚭️菸害防制新法認知及電子煙的危害🚭️

◄依𝟭𝟭𝟮年𝟮月𝟭𝟱日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,提醒業者及民眾新法上路之七大重點,並擴大向各界宣導及輔導業者,俾利各界落實新法規定,避免觸法而受罰。

【一】全面禁止電子煙,供應者依菸害防制法處𝟭萬元~𝟮𝟱萬元,使用者處𝟮千元~𝟭萬元罰鍰。

【二】大專院校室內外全面禁菸,違反規定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𝟮千元~𝟭萬元罰鍰。

【三】幼兒園、托嬰中心、居家式托育場所室內外全面禁菸,違反規定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𝟮千元~𝟭萬元罰鍰。

【四】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𝟮𝟬歲者,違反者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𝟭萬元以上𝟮𝟱萬元以下罰鍰。

🔍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- 菸害防制

https://www.hpa.gov.tw/Video/RecommendVideo.aspx?nodeid=852

    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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